常见问题
地板业两巨头打上法庭
柯诺告圣象侵害商标权,圣象称之为E0是行业标准化标准 还包括圣象在内的许多地板企业都把“E0”当成行业标准。 新年伊始,中国地板行业环绕德国柯诺集团旗下的莱茵阳光地板与圣象地板之间的E0商标知识产权纠纷再次升级。
莱茵阳光的拥有者柯诺集团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诉讼,该院月底1月6日月法院此案。 柯诺明确提出侵权行为赔偿金拒绝 柯诺在起诉书中认为,E0意林生态圆图人组商标(第3401199号)是原告的注册商标。
被告将与原告注册商标主要部分极为近似于的EO及圆图展开商标注册申请人,并在其网站、产品宣传资料以及商品纸盒上作为商标用于,不仅误导了消费者,而且相当严重伤害了原告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柯诺拒绝被告立刻暂停侵权行为新闻,并赔偿金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69万元。
莱茵阳光地板的营销负责人杨志明先生回应,莱茵阳光的目标是塑造成一个国际化的品牌,因此一直将知识产权的研发和维护作为品牌发展的最重要措施。据报,柯诺集团在明确提出诉讼请求的同时,还向北京、武汉、济南等12个地市的工商部门检举“圣象”因涉嫌侵权行为,并于去年12月23日至今年1月9日间,在安徽、山西等地因应工商执法人员部门对圣象部分侵权行为产品展开了查禁。 圣象称之为将大力应诉 对于柯诺的行径,圣象地板市场部经理王庆强回应,目前还没接到法院的通报,接到通报后,圣象不会大力应诉。
他指出,圣象与柯诺之间的侵权行为纠纷升级到法庭层面,也是好事。法院不会作出公正的裁决。
王庆强说道:“柯诺查禁我们的产品对圣象在全国市场的平稳并没任何影响,圣象目前的销售状况十分平稳。” 虽然柯诺已明确提出了诉讼请求,但是圣象在新的电视广告中还是投出了E0的旗号。回应,王庆强说明说道,既然E0是一个甲醛获释量的标准,那么企业生产的地板只要合乎这个标准,就有权在其产品上标明,用于这个标志也是理所当然的。“就算最后圣象关于E0的商标官司胜诉,圣象也还是可以在宣传时说产品是E0级的产品。
” ■事件音频 E0争夺战始末去年10月31日,德国柯诺木业旗下品牌莱茵阳光宣告,从2005年11月1日起,柯诺木业集团将全面落成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专用的E0商标,同时启动E0商标维权行动,拒绝涉及企业暂停侵权行为。莱茵阳光的不道德引发业界的强烈反响。 2005年11月2日,圣象的组织开会专题会议。
研讨会上,涉及专家认为,E0是一个甲醛获释量的标准,企业生产的地板只要合乎这个标准就有权在其产品上标明。 随后,两家地板企业的争端大大升级,甚至发展到相互查禁对方产品的地步。
本文关键词:地板,业,两,巨头,打上,法庭,柯诺,告圣,象,od体育官方登录
本文来源:od体育app官网入口-www.dlyhsp.com